6月6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登宪带领执法检查组到平昌县、恩阳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前往平昌县驷马镇双城村、得胜镇玉鹿村、金宝山茶旅融合产业园和恩阳区双胜镇红岩社区、登科街道狮子山村等地,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恩阳区、平昌县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以“三区同建”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和深入交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相关部门、农村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恩阳区、平昌县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总体情况较好,成效明显。为更好地实施“一法一条例”,检查组建议:要提升乡村振兴的法治意识。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持续加强“一法一条例”宣传贯彻,进一步营造依法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要擦亮乡村振兴的金字招牌。把“三区同建”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相融共生,各有侧重,分类示范。要强化乡村振兴的工作监督。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务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