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巴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尧辞去巴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