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谋深做实人大工作

发布日期:2021-07-16 11:33信息来源:民主法制建设 【字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大作为政治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同级党委的任务要求,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巴中作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边远山区,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下,经过一代又一代接续奋斗,经济实力、民生事业、城乡面貌都发生了沧桑巨变,与全国全省同步取得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十四五”时期巴中又明确提出“三市两地一枢纽”的发展定位,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巴中的新征程。在这样一个重大历史关头,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更加自觉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谋深做实人大工作,在推动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生动实践中,勇立潮头,积极担当,彰显代表风采,展示人大作为,书写时代华章。

    坚定政治立场,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人大的首要政治任务,内涵式学习、系统性把握、常态化践行,从百年党史中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光辉、思想伟力、实践力量,自觉做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不断扎深信仰之根。必须坚持从“国之大者”的高度,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始终站稳党和人民立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坚持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破解难题,大力发扬“三牛”精神,讲真话、做实事、去繁冗,有情怀、扬激情、反颓废,争当新发展阶段的积极引领者、新发展理念的坚定贯彻者、新发展格局的倾力建设者、高质量发展的担当促进者。

    坚持党的领导,谋划人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人大一切工作应当毫不动摇地体现党的全面领导,工作部署、工作推进、工作成效应当毫不动摇地体现党的意图、维护党的权威。要牢牢把握党委决策部署,紧扣巴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市两地一枢纽”建设、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按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做到全市中心大局是什么,人大工作就谋划什么,确保人大工作与党委部署方向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要牢牢把握党委工作重点,始终扭住发展第一要务,围绕乡村振兴、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全域旅游发展、城乡提升等问题,通过地方立法、调研视察、检查询问等,让每项工作落实不走样,做到党委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同宗一系、同频共振、同心同行。要牢牢把握党委用人导向,及时通过人大法定程序实现党委人事安排,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搞好宪法宣誓、述职评议、任后监督,始终依法推动党委决策正确实施、有效执行,确保人大工作与党委安排思想统一、行动统一、效果统一。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巴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人大工作本质上是法治工作。推进人大法治工作,必须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做到立法体现党的主张、监督体现党的声音、履职体现党的要求,为法治巴中建设贡献人大力量。要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开展地方立法,坚持小切口、精细化、能落实、真管用,在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强化法治供给,让落实“三新一高”要求有良法可依、有制度可循、有标准可照。要紧紧围绕党委目标任务,开展法律监督,符合法律规定的,旗帜鲜明地肯定和支持;有悖法律规定的,理直气壮地批评和纠正,绝不简单搞功过是非评价,绝不简单用工作监督代替法律监督,确保宪法法律正确实施。要紧紧围绕党委部署要求,带头厉行法治,率先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坚持“程序就是权威”,不断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程序,依法行使职权,使人大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强化代表作为,倾情为民办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人大代表是党领导群众、服务群众、联系群众、依靠群众的重要载体。代表素养关乎人民群众对党的领导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选好代表,今年是换届之年,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统筹把好代表的提名关、考察关、选举关,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民意基础好、履职能力好、示范作用好的人选为代表。要提升代表,加强分类分层培训,让代表准确把握“三新一高”发展要求,知晓最先进的科技创新成果,掌握最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提升代表的眼界境界,提高履职能力水平,做到有为有位。要服务代表,代表反映的群众呼声,既要按照法定程序推动办理,又要督促办理效果;代表有困难的,人大机关要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帮助解决,为代表提供优质服务,不断增强代表的荣誉感、成就感和自豪感。要搭建平台,加强“四讲四有”人大机关建设,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大力支持代表干事创业、走在前列、当好示范,成为各条战线各个行业的领路人举旗人,充分彰显其代表性、先进性、纯洁性。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关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探索分领域建立教育、医疗、交通、社保、司法等代表小组,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发现问题、解剖问题、督办解决问题,以为民服务为民办事为民解难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赵越 审核:唐培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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